[工会业务]京卡办理流程

2016-12-12
一、办理方式

以基层工会组织为单位,指定专人(经办人)携带相关证件和信息资料,就近到北京银行任意一个营业网点集中办理京卡·互助服务卡的开卡手续。

二、办卡所需的证件和资料

1、工会关系证明信。由望京街道总工会开具并盖章。

2、《京卡·互助服务卡批量开卡业务合作协议》。由望京街道总工会提供,一式两份。具有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基层工会,填写白颜色的《协议》文本一式二份,在《协议》文本“乙方盖章”处加盖该基层工会公章,并由工会主席(法定代表人)本人在《协议》文本中乙方的“负责人或授权代表:”处签字。

协议中的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应与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上的负责人姓名一致。如由授权代表签字,应出具授权书。

3、经办人介绍信。经办人介绍信必须由具有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的基层工会(或上级工会)出具并盖章。出具经办人介绍信的工会必须是《协议》的签署方。

4、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。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工会公章,确保复印件上加盖的公章与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上的一致。

5、会员身份证复印件。办卡必须持有每位办卡会员的身份证复印件。要求将身份证的正、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。收集的会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收存备用。

6、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。

7、会员和单位信息的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。望京街道总工会从平台上将信息数据导出。然后基层工会与收集到的身份证复印件比对,如果收集到身份证复印件的会员信息准确无误,在去北京银行办卡前,将没有收集到其身份证复印件的会员信息直接整行删除(删除后出现的序号不连续的状态应予保持,不得进行修改,表内所有其他数据亦不得作任何改动)。最后将比对处理后的单位和会员信息的电子文件用U盘存储(到银行柜台拷贝后归还),并直接用A4纸打印出纸质文件(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中均不得包含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会员信息),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必须保持完全一致。每一页纸质文件上要加盖所在基层工会公章(所在基层工会没有公章的,加盖其上一级工会公章)。

三、办理程序

1、办卡

经办人应认真审核办卡所必须的证件和材料,在确保各种资料准确、齐备、无差错后,携带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、介绍信等全部办卡所需资料,到就近的北京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开卡手续。

2、领卡

京卡·互助服务卡办好后由银行通知经办人领取京卡·互助服务卡、密码函及宣传折页。领取京卡·互助服务卡时应由原经办人办理,办理时请携带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,在确认卡片及密码函数量准确、质量完好之后,在银行交接簿上签字。

3、发卡

经办人取回京卡·互助服务卡后,应登记造册,由下级基层工会、工会分会或者工会小组的负责人逐级签字领取,并制作京卡·互助服务卡发放表,经会员本人签字后,方可发放。发放工作完成后,发放表应交回到在《协议》上盖章的基层工会留存备查,并将办卡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工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