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通知通告]关于开展2013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
2016-12-12
各基层工会:
开展“金秋助学”专项帮扶工作,是我区各级工会组织推动送温暖工作常态化、长效化发展的具体体现。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工作,也是开展“金秋助学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有关工作要求及市总工会《关于开展2013年“金秋助学”活动的通知》(京工办发〔2013〕49、50号),朝阳区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区工会系统继续开展“金秋助学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救助对象
在“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”数据库中,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40元,子女在学前教育(只针对单亲女工)、义务教育、高中(含职业)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在册困难职工。其中,子女今年6月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,各基层工会应指导并帮助其到户口所在街道(乡镇)申请民政部门的一次性入学补助金4500元(如遇政策调整、按新标准执行)。
二、救助标准
1、单亲困难女职工,救助标准参照下表:
1、单亲困难女职工,救助标准参照下表:
注:区总工会差额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小学300,初中500
2、非单亲困难职工,救助标准参照下表:
三、申请方法
1、单亲困难女职工
请各基层工会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亲困难女职工填写《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“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”申请表》(附件1,一式两份、盖章有效),盖上公章,连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、子女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(或就学证明)、《2013年“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”汇总表》(附件2)于2013年8月20日(星期二)前,一同报望京街道总工会。
2、非单亲困难职工
请各基层工会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非单亲困难职工填写 《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“金秋助学”活动申请表》(见附件3,一式两份、盖章有效)连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、子女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(或就学证明)、《2013年各地工会金秋助学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4)于2013年8月26日(星期一)前,一同报望京街道总工会。
上级工会统一审核申请材料后,于9月中下旬将助学金发放给困难职工。
四、相关要求
1、各级工会要在“金秋助学”活动期间,大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,对于符合政府救助条件的职工及其子女,必须指导帮助其申请并享受政府相关救助。
2、各单位工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单位的助学计划、资助标准,因地制宜地开展单位内部助学活动,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困难职工子女解决实际困难。
3、金秋助学申请材料及活动统计表报送截至日期:
单亲为2013年8月20日(星期二),逾期视为放弃。非单亲为2013年8月26日(星期一),逾期视为放弃。
4、联系电话:64711872
子女 就学阶段 | 学前教 育阶段 | 义务教 育阶段 | 高中阶段 (高中、中职) | 高等教育阶段 | |||
高中教 育阶段 | 职业教 育阶段 | 高职 专科 (一年级除外) | 全日制 本科 (一年级除外) |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| |||
补助标准 (元/生/年) | 3000 | 300 | 2000 | 4000 |
子女 就学阶段 | 小学 | 初中 | 高中阶段 (高中、中职) | 高等教育阶段 | |
高一 | 高二、 高三 | 大二、大三、大四 | |||
补助标准 (元/生/年) | 600 | 800 | 2000 | 1000 | 2000 |